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出让和划拨。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包括划拨和出让这两种。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方式
1、划拨方式
土地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人只需要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有关机关的批准即可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不用向土地的人支付任何租金及其他费用。
2、出让方式
出让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人的身份把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于一定期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的行为。
3、流转方式
这是指土地使用人将使用权再次转移的行为,比如有转让、互换、出资还有赠与等方式。使用这些方式都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